拜泉县工业园区再生水厂项目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拜泉县工业园区再生水厂项目(项目编号:SG0206G20003)作出如下补充,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同类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施工建设项目。
2.本项目招标文件删除招标文件前附表中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4.承诺不得因工程拨付款项进度问题,导致工程停工怠工。(格式自拟)以及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2.2详细审查标准承诺4.承诺不得因工程拨付款项进度问题,导致工程停工怠工。(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拜泉县财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隆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拜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