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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景观与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景观与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黑交投发〔2020〕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交投集团权属高速公路涉及区域及路线走廊。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景观与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先期实施一环一射,共计635公里:一环,即G1001绕城高速91公里;一射,即哈尔滨-绥化-北安-黑河544公里(G1111鹤哈高速89公里、S202绥北高速224公里、G1211吉黑高速231公里)。具体实施段落以方案设计为准。
以高速公路的构成元素为基础,按照 “点、线、面”分类原则,“以点带线,以面补线”形成景观和绿化带合理布局,打造景观有形、有亮、有彩。
“点”的方案,主要指高速互通区高速公路进出口的景观布置,按市、县、乡三个节点划分为I级、II级、III级三个等级。建设方案主要以绿化结合雕塑、标识等艺术元素,形成整体景观效果。
“线”的方案,主要指高速公路主线的中央分隔带(含防炫树木补植)、双侧隔离栅以内区域的景观绿化。
“面”的方案,主要指路基边坡(以路堑边坡为主)、立交天桥桥头锥坡等坡面景观绿化,结合边坡防护方案创造整体效果。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及文字材料。
2.4项目投资估算:7000万元人民币。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SJ1。
2.6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3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2.7质量目标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8安全目标要求:杜绝一般性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0时00分至2020年3月1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线下现场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并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3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0时00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 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邮 编:150006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52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4) 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和小写);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4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投标人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情形。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7)《公示信息表》中内容真实准确并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一致。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 40分;
(2)主要人员: 20分;
(3)业绩: 20分;
(4)技术能力: 4分;
(5)履约信誉: 6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未进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唱标及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包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1.对招标项目基本理解,总体设计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全面的,得6分~8(含)分;
2.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的,得8分(不含)~10分。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10分
1.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认识较全面、较明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较科学、较合理的,得6分~8(含)分;
2.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认识全面、明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科学、合理的,得8分(不含)~10分。
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
10分
1.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基本满足设计需求的,得6分~8(含)分;
2.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充分满足设计需求的,得8分(不含)~10分。
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5分
1.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较为得力,基本保障设计需求得3分~4(含)分;
2.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得力,充分保障设计需求得4分(不含)~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1.后续服务的承诺内容较全面,安排及保证措施较合理的,得3分~4(含)分;
2.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的,得4分(不含)~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1.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2.个人资历中,具有十年工作经验得3分,每增加一年工作经验加1分,最多得5分。
3.个人资历中,每有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得10分。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4分
投标人获得的设计有关的专利或国家、省级奖项或主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4分
投标人获得的设计有关的专利或国家、省级奖项或主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得4分。
业绩
20分
投标人的业绩
20分
近 5 年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设计业绩的每有一项加5分,最多得20分。
履约信誉
6分
投标人的信誉
6分
1.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3.6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A级的加1.2分;认定为AA级的加2.4分。
(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2.4(3)
评标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1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