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饰装修监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饰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JL0100G20001
现澄清如下: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流行期间,为贯彻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取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及递交资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部分均为电子印章,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3月26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3月28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3月29日09时30分;
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4月10日至2023年3月31 日,共1085日历天;其中一阶段自2020年04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355天,二阶段自一阶段开工两年内施工;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拟派本项目组织机构成员信息情况,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需配合招标人将其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监管系统的锁定管理。如需要提供投标人企业锁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三日内,将企业锁递交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信息录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企业锁或者递交的企业锁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法进行信息录入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修改内容为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4.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递交光盘的要求,修改为“由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自行于2020年03月29日10时00分至2020年03月29日10时30分止(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①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邮箱)、②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PDF格式)、③投标人承诺书(附件)一并发送至招标人授权的评标专用邮箱(******)。投标人须发送的文件由于发送不完整、格式不正确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的或逾期发送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规定的发送时间截止后,在全程监控录像及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开启评标专用邮箱进行下载,下载后由招标人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需澄清或答疑将电话通知,如无法联系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澄清或答疑。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部分均为电子印章;
6.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3月18日
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中交哈尔滨地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与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装饰装修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充分研究、审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后,我方完全接受并理解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本项目规定的开标评标所有程序均无异议,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有任何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自行承担所发送到招标人授权的评标专用邮箱的文件由于发送不完整,邮件破损、格式不正确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所带来的一切风险。二、如我单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将按照招标澄清文件的规定递交企业锁,如未能按规定递交的,自愿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法行为,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