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至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中“安全员(1人):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现更正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2.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需携带资格审查原件在开标时间前
到达指定开标地点,现因疫情原因取消各投标单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供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9时30分之前(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上传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电子投标书TBS文件、投标人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件注明“第 标段+单位全称”。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