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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为促进生物质发电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海林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林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发电方式:生物质发电;
2.4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资金约2.5亿元;
2.5装机规模:建设一座规模为30兆瓦的生物质热电厂,并具备一定供热能力;
2.6建设条件:并网发电后保证年消耗市域内的秸秆20万吨及废弃食用菌包5万吨,如不能满负荷运行,须根据实际负荷消耗量消耗市域内的秸秆和废弃食用菌包,不能外动市域外的生物质能源。如市域内的能源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企业可以在市域外购买生物质燃料;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新能源类别;
(2)投标人应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或运营发电项目的投资能力;具有独立在国内投资建设或生物质直燃热电联产项目业绩,且并网运行,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6)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履约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投资、建设和运营,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必须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在运营期间内不得将项目转给其他企业,否则将依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依规处理。
(3)投标人要严格执行牡丹江规划和国土部门项目建设选址要求,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4)中标后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中标人保证在中标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核准、环评、征地及开工前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自项目核准之日起,保证在24个月内竣工并网发电。因国家政策或项目核准部门的原因不能预期完成的,经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后顺延建设期限;
(5)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6)中标企业自行办理电力入网手续。
(7)中标企业有义务引导社会资本在海林市各镇建设生物质收储、压缩生物质燃料站,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燃料需求。
(8)中标企业有义务修建厂区至主要交通干道之间的道路,以及企业热源至主管网和各用热单位入户的管网建设。
以上约定,如中标企业未能按时正常履行,甲方可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履行,另行发包,前期投入等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 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04月27日09 时30 分(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 小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0 年04月28日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评标方式及地点
6.1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6.2 本项目评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海林市人民政府
招 标 人: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海林市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87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