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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年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九标段)
招标编号:ZRG2021SG008-09
2021年尚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1】3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2021年尚志市建设高标准农田8.4万亩(其中水田1.4万亩,旱田7万亩)。
2.2 建设地点:尚志市;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本工程共22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18个标段,施工第九标段主要内容为亚布力片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576.15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6 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1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01日09时30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
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现场和答疑安排
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监 督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尚志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邮 箱:******
日期:2021年05月08日